为推进企业诚信建设,规范企业合同行为,引导企业诚信履约、守法经营,根据《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4-2015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工作 的通知》(工商市字﹝2015﹞219号)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向社会公示了2014-2015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。山东中煤集团凭借完善的 诚信体系和多年的诚信经营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2014——2015年度全国“守合同 重信用”企业荣誉称号。
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活动,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旨在规范企业合同行为,引导企业诚信履约、守法经营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各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报企业的基本信息、企业品牌经营管理水平、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水平、企业合同履行能力与状况、企业经营效益、企业社会责任和信用、企业 社会荣誉度等多个方面、多项指标进行综合核算、分析、评价,经过层层严格筛选,最优秀的企业才能获得国家级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的殊荣。
本着诚信守法的经营宗旨,中煤集团一直高度注重诚信体系建设,着力打造企业诚信品牌,大力加强企业自身的信用建设,有力促进了集团公司经营活动的规 范化运作。集团先后被评为“济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和“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,此次荣获国家级“守合同 重信用”企业荣誉称号,是国家对我集团在诚信经营方面工作成绩的极大肯定,进一步表明我集团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企业的前列。下一步,中煤集 团将继续秉承“信誉是生命 质量求生存”的经营理念,坚持诚信经营、守法经营,不断提高企业信用水平,发挥示范带头作用,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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